作為成都山地所與西藏發展改革委共建““西藏環境與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的階段性成果之一,西藏自治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自9月21日開始正式在西藏班戈等9個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實施。此前,由成都山地所編制完成的《西藏自治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先后通過了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和國家發改委的技術審核,并獲得自治區政府2017年第1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實行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是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確定的戰略任務,是健全主體功能區制度的重大舉措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受西藏自治區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委托,成都山地所唐偉博士等承擔了《西藏自治區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編制工作,在對班戈、雙湖等9個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發展情況實地調研的基礎上,對各縣現有(規劃)產業與所處重點生態功能區主體功能定位的匹配度及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進行了評估,并結合各重點生態功能區資源要素稟賦,篩選出了納入負面清單的產業類型,嚴格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4754-2011)》對納入負面清單的產業進行了分類編制,依據各類行業規范條件、產業準入條件、地方相關產業準入政策等提出了納入負面清單各類產業的管控要求。
西藏自治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明確了“縣市制定、省級統籌、國家銜接、對外公布”的工作機制,因地制宜地制定了限制和禁止發展的產業目錄,并明確強化底線約束,實行最嚴格的產業準入標準,將已明確的限制類和禁止類產業作為底線,從嚴提出了需要限制、禁止的產業類型,強化了對各類開發活動的嚴格管控,對引導和約束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發展、增強生態服務功能、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